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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生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3-07-04
发布者: 安全站

城区各工程参建责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市住建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十建字[2013]104号)要求,自即日起至九月底再次对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3、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人工挖孔桩施工及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批准、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产权备案、使用登记、检测、验收等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严格执行标准,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临边防护、高大模板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认真制定专项方案并严格执行。对监督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是否落实专人跟踪整改,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工作开展情况。

7、暑汛期的防滑坡坍塌、防洪、防雷击、防大风雨、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是否履行到位。

8、消防制度、消防器材、消防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制定消防预案及开展了消防演练,活动板房夹芯材料是否达到A级耐火等级、密目网是否是阻燃网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并上报市建管处,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形成记录,在在建工程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2、要落实整改责任、时限、资金、措施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

3、市建管处将成立检查组和督导组由处领导带队对城区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的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依法严厉查处。

4、各参建责任单位“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制度化、经常化。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排查治理隐患数据库和信息数据报送制度,增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管理决策有全局性,制定防范措施有针对性,排查隐患有治本性,监管机制有长效性。

5、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以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为契机,通过自查自改把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再提升一个管理水平,把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升一个高度,从而使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有序进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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