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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近期城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3-07-04
发布者: 安全站

城区各建筑工程参建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委的工作要求,为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市建管处于2013年5月28日至6月20日对我市城区建筑工地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从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建筑工地参建单位比较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参建单位整改动作迟缓,措施不力,隐患排查整改效果不佳,现场仍存在较多问题。现将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综合检查,共检查了185个项目,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30份,下发停工通知6份,整改隐患700余条。

二、主要问题

1、消防安全方面:一是消防管理制度不完善,项目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专职机构;未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防火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二是部分施工现场未按照规范要求配置足额的临时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等);三是共有79个施工现场使用芯材为发泡苯板的彩钢板作为临时用房,不能满足燃烧性能等级A级要求,其中作为职工宿舍的项目数39个;绝大部分项目未使用阻燃型安全密目网。四是仍有部分项目在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职工宿舍。

2、建筑起重机械方面:一是共检查塔式起重机40台未备案,施工升降机35台未办理登记备案已投入使用;二是项目部未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的“周保养月检修”制度,部分项目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编造痕迹明显,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难以有效保障;三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尤其是信号司索工、施工升降机司机;四是部分项目未根据现场实际编制多塔安全作业方案及外电防护方案;个别项目高位塔吊和低位塔吊塔身安全距离不能满足强条要求;部分项目塔吊起重臂与相邻建筑物干涉,不能满足规范“非工作状态下起重臂应能自由回转”的要求,在狂台风季节易发生碰撞等严重安全隐患;部分项目塔吊未使用原厂标准节和附墙装置。

3、安全生产方面:一是未按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组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分项目部安全管理员配置不足,部分项目经理脱岗;二是项目部、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日常安全检查资料严重欠缺,相互不能佐证,与现场实际情况严重脱节;三是部分项目深基坑未委托专家进行论证,且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4、脚手架工程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悬挑型钢尾部锚固点数和位置不能完全达标、个别项目使用钢压板作为锚固件,其壁厚不能满足要求,螺栓连接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斜拉钢丝绳未能逐一反拉;二是附墙件设置偏少;三是层间防护不达标,尤其施工层硬质防护和中间每两层水平兜网。

5、高处作业方面:一是基坑边沿、结构层临边防护不全;二是塔吊覆盖范围内加工区和主要通道口防护棚未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存在漏设和设置不规范现象;三是卸料平台尾梁锚固仍未能引起企业重视,漏设和设置不规范现象严重,存在把斜拉钢丝保险绳和受力绳锚固在一个点现象;存在把保险绳和受力绳混合在一起连接现象;个别项目卸料平台无限载标志,有限载标志的不具备可操作性;四是个别项目使用砂浆料斗给中间结构层供料,未设置料台也未在下方张网。

6、施工用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临电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保护零线未贯通;二是未严格执行PE线三次重复接地和用电设备金属外壳保护接零;三是漏设隔离开关较为普遍,如漏保坏损发生电击突发情况无法安全紧急处置;四是存在总、分、末端箱漏保主要参数超标现象。

三、现场情况较差,整改动作迟缓的项目

1、省工建三公司保障性住房1-7#楼:由省工建三公司开发,湖北中线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武汉南亚建设监理公司监理;

2、省工建一公司综合楼:由省工建一公司开发,省工建一公司施工,湖北东泰监理建设监理公司监理;

3、十白高速收费站三标:由十白高速公路指挥部开发,江苏江建集团十堰分公司施工,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4、十白高速I标:由十白高速公路指挥部开发,湖北新南洋建筑公司施工,武汉平安监理公司监理;

5、天津路集中安置房:由丹江龙源房地产开发,广西华南建设公司施工,湖北东泰监理公司监理;

6、成邦新世界一标3、5、7#楼:十堰成邦市场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武汉裕达建工集团、湖北广厦六建施工,武汉科达监理公司、湖北联兴监理公司监理;

7、御龙港湾1#、3#:由十堰百姓房地产开发,湖北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武汉工程监理公司监理;

8、文化产业园环建公路工程:由郧阳师专开发,湖北广厦六建施工,武汉南亚监理公司监理;

9、中岳路新建工程二标:由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开发,东风汽车公司工业工程公司施工,湖北联兴监理公司监理;

10、宾豪花园:由宾家房地产开发,湖北建昊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武汉工程监理公司监理;

11、轻工车间:由银泉工贸公司开发,万发建筑公司施工,武汉江南监理公司监理;

12、大洋五洲A区:由大洋五洲房地产开发,锦州一建公司施工,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13、泰山绿谷6—9#楼:由泰山房地产开发,省工建三公司施工,湖北环鹏监理公司监理;

14、大洋五洲C区:由大洋五洲房地产开发,广西中广宇公司施工,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四、下一步工作

1、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一是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履行参建责任主体责任,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消防、临边防护、高边坡、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起重机械为主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检查出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登记建档,确保隐患的整改消除。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按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的要求,在今后一个时期,建管部门将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有形式、无内容、无深度,安全交底针对性不强,签字不符合程序,验收记录不真实、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各项制度。

3、对此次检查中通报的项目限期整改,市建管处将作为重点监控项目进行督办,对在复查中发现通报的项目施工单位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既未督促落实整改,又未履行监理责任及时上报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建管处将依法依规按照处罚上限对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查快处,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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