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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大检查及加强建设工程夏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8-06-15
发布者: 质监站

城区各工程参建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大检查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464号)的要求,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施工阶段,为了确保夏季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各工程参建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大检查,加强夏季施工质量控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加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施工安全质量防范

一是各参建单位务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紧绷防灾减灾的弦,全面进入临阵备战状态,抓紧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刻认识地质灾害危害性、突发性、隐蔽性,牢固树立意识,切实把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位,遏制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二是各工程在建项目要认真制定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工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风险评估,评估后必须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主体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是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施工,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灾责任、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置场所。施工开挖坡脚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实施,弃渣弃土堆放要远离边坡坡顶,并及时做好平整,避免人为滥挖乱建引发地质灾害。

二、加强夏季施工质量管理,落实技术质量管理措施

一是要结合我市夏季昼夜温差大、雨水多的特点,认真分析夏季施工质量易发事故类型、原因,结合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夏季施工质保措施(详见附件),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为施工提供技术准备;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对夏季高温施工质量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高支模、基坑支护、相邻环境治理、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确保夏季高温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三是认真落实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和竣工标牌制度,进一步锁定质量责任。

三、严格检查问责

市建管处将按照通知要求对城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对地质灾害防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除不及时、不彻底的工程参建单位将依法查处。

附件: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夏季施工质保措施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夏季施工质保措施

一、支护工程

深基坑支护工程、边坡工程及降水工程要有经审查的设计及施工方案,对基坑深度大于5m的基坑支护、边坡高度大于6m的边坡或周边环境及地质条件极其复杂的工程治理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基坑支护及边坡治理施工时应加大对边坡、支护、地下水位及周边建筑物的监测,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变形监测,特别是雨季施工的监测,一旦达到预警值,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防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出现。深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要有降排水措施,针对雨水的渗透、冲刷可能对基坑支护结构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适当增加降排水设备,做好基坑的降排水和加强地表水疏堵,切实做好截水、排水和降水工作,确保基坑安全和地下工程施工质量。深基坑内施工要避开高温时间。

二、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拌制和运输

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应根据气候气温情况,按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做好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调整工作,以保持或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增大流动性、粘聚性,降低泌水性,保证混凝土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不出现离析、过早凝固、塌落度损失过大等现象。

2、混凝土浇筑及温控措施

(1)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夏季混凝土浇筑应尽量安排在气温较低时进行,避免在最高气温时浇筑混凝土。对于厚度较薄的楼面或屋面,应安排在气温较低时施工,使混凝土的水分不致蒸发过快而形成收缩裂缝。做好砼浇筑方案,明确砼的浇筑方向、浇筑顺序以及施工缝的留设等。浇筑混凝土之前,须将模板浇水湿透,但不得有积水。

(2)砼运送至浇筑地点,如砼拌合物出现离析或分层现象,应对砼拌合物进行二次搅拌,严禁向砼拌合物中掺水。当采用泵送砼时,应保证砼泵的连续工作,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砼,泵送间歇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

(3)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须按规定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查。由于夏天混凝土的表面和箍筋的上部易产生非结构性裂缝,必须在混凝土终凝前对构件表面进行二次到三次压光,必要时还应先用铁滚筒压两遍以上。

(4)对大体积砼的浇筑,为了降低砼内部的最高温度,可以在结构内埋设冷却水管(蛇形管)通入循环水进行冷却。

(5)按规范要求制作标准养护试块及同条件养护试块。

3、混凝土的养护

夏季现场应派专人负责浇水养护。在混凝土初凝后立即进行浇水养护,并用塑料薄膜和草袋覆盖。采用塑料薄膜覆盖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证塑料薄膜内有凝结水,避免混凝土表面水分蒸发过快,使混凝土表面发生开裂。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七昼夜。掺加缓凝型外加剂及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十四昼夜。梁柱框架结构,应采取带模浇水养护,免受曝晒。当完成规定的养护时间后折膜时为其表面提供潮湿的覆盖层。

三、墙体砌筑工程

1、砌体须按设计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时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掺加缓凝剂的水泥砂浆应标明初凝时间,砌筑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的应有检验报告。

2、夏季砌砖,要特别注意砖块的湿水,除利用清晨或夜间提前将集中堆放的砖块充分浇水湿透外,还应在临砌之前适当地浇水,使砖块保持湿润,防止砂浆失水过快影响砂浆强度和粘结力。墙体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雨天不宜超过1.2米。雨天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稠度应适当减小,收工时,应采用防雨材料覆盖新砌砌体的表面,对蒸压(养)灰砂砖、粉煤灰砖及砼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雨天不宜施工。

3、高温季节要在砌筑好的砌体上及时养护,进行洒水湿润或用湿麻袋遮盖养护。大风、暴雨到来前应提前浇筑好构造柱及圈梁或楼盖的砼,对于砌筑结构采取有效的稳固措施。

四、装饰工程

1、抹灰前应在砌体表面洒水湿润,防止砂浆脱水造成开裂、起壳、脱落,抹灰后要加强养护工作。外墙抹灰面完成4小时后,应喷水养护7天。

2、饰面施工时,应有防止暴晒的措施。楼、地面的水泥砂浆面层压光经24小时后,应加以覆盖及浇水养护、洒水养护时间7—10天,严禁提前上人及堆放重物,以防表面起砂。在处理框架与填充墙钢丝网布安装时,要求与打底砂浆同时进行,使之粘结牢固。

五、屋面工程

1、找平层施工应与基层粘结牢固,并应表面平整有坡。保温材料铺设应干燥,防止雨淋。在找平层上涂刷冷底子油,应在水泥砂浆养护完毕表面干燥,屋面基层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刷冷底子油。针对夏季高温、阵雨多的特点,宜分段进行施工,使防水层与基层粘结应牢固,严禁空鼓、脱壳现象的发生,雨天杜绝施工,并做好覆盖处理。

2、刚性防水层的细石混凝土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火山灰质水泥。应避免在烈日暴晒下施工。

3、普通细石混凝土防水施工在混凝土浇筑12-24h后应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养护初期屋面不得上人。

4、柔性防水材料不宜在气温高于35ºC时施工。

六、外墙保温工程

外墙保温砂浆及抗裂砂浆应在配制2小时内用完。配好的砂浆注意防晒,超过可操作时间严禁再度加水使用,抗裂砂浆施工在最后一遍保温层充分凝固后进行(夏天一般为4天左右时间),保温砂浆必须使用机械搅拌。外保温砂浆工程在夏季施工应避免阳光暴晒,阳光直晒部位应在脚手架外侧搭设防晒布,同时采取早晚抹面,当气温高于35℃时不宜施工。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七、市政工程

1、桥涵基础、路基土方、路面施工必须避开雨天施工。应合理安排机具和劳力,组织快速施工。

2、道路垫层施工,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碾压成型,并且特别要注意洒水湿养,以防脱水后影响道路垫层的强度。

3、沥青混凝土摊铺后初压温度一定要掌握好,防止因温度过高而产生推移波浪现象,终压后封闭交通,待沥青混凝土温度小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4、提前做好防排水设施,对重要场地、路段进行硬化,防止(高填)路基、施工便道、沟槽基坑等被水冲刷、浸泡。

5、土方填筑时必须严格控制填料的分层厚度、含水量、石灰等材料的有效成分、压实度等,防止积水浸泡。

6、加强对材料堆放、防护、使用的管理。严禁将失效的水泥、石灰等用入工程。及时测算集料含水量,合理地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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