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站室:
为顺利开展市建管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经处领导班子研究,现就各相关科室职能职责作如下明确,请认真执行。
本《通知》未列明事项,在机构改革完成和单位新的职能职责批复之前,以现行工作程序开展,确保履职到位。
附:各后勤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建管工作政策、法规和文件、会议精神,调查掌握建管工作全面情况,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2、做好上传下达和督办落实工作。传达检查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决议,督促落实,及时反馈,保证政令畅通。
3、加强上下、内外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制定建管业务工作流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理顺各科站室(组)及各个工作环节的关系,保证渠道畅通;做好政务信息上报和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4、负责处文件印发、文书收发处理、报刊订阅工作。
5、负责有关文件、报告、汇报材料、总结、会议纪要等文字起草工作。
6、负责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7、负责处会议会务、集体活动筹备工作。
8、负责处办公用品、设备、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参与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处公车使用、维修、调度管理工作。
10、负责处公务接待工作。
11、负责对处老干部服务、慰问活动。
12、负责办公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办公区环境绿化、美化及安保、消防工作。
14、负责处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
15、负责处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各类信访投诉的登记、分发、回复上传、建档和协调督办工作;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1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综治工作宣传教育,起草制定单位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季度工作安排和目标责任书,分解综治工作任务并督办落实;按要求做好处综治工作台账、报表的记录和信息上报工作;具体负责“平安单位”、“平安院落”创建活动。
17、负责劳动纪律日常考勤管理、值班值守安排工作。
18、负责对科站室的综合考核和对上级综合性检查考核迎检工作。
19、负责市建管处行政印章管理。
20、负责对接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外界新闻媒体。
21、参与协调处干部职工健康卫生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慈善帮扶等工作。
22、参与做好局域网的管理、维护工作。
2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办纪检室工作职责
(一)党务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督促各党支部强化组织管理、规范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处党总支的决议、指示、工作部署。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市建管处党员干部集中理论学习教育,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服务工作。
3、组织协调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活动和“双十星”创建、党内评比表彰等活动;负责党总支相关会议、活动等组织筹备工作。
4、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工作。
5、负责组织干部工作。做好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等相关工作。
6、负责处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方案、通知、会议纪要、规章制度等文字起草工作。
7、负责管理市建管处党总支印章。
8、按要求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9、牵头党建先进单位创建和考核迎检工作。
(二)纪检监察工作
10、做好处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11、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订市建管处勤政廉政、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12、负责对市建管处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党纪法规、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日常工作。
13、负责受理对市建管处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14、负责牵头执行市建管处工作人员追责、问责工作。
15、牵头负责述责述廉、履职尽责项目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迎检工作。
(三)人事劳资工作
16、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事和工资福利工作政策;结合实际制订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向处领导提供人事管理工作参考建议。
17、负责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调配、退休、离职人事、工资手续办理工作。
18、负责单位干部职工职称考试、申报工作。
19、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
20、负责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上报审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实施分配,根据绩效考核兑现绩效奖惩。
21、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22、负责干部职工工资晋档、晋级和工资调整等劳资工作。
23、负责市建管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
24、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25、负责单位干部信息库、专家(人才)库建设和人事、人才统计工作。
(四)单位精神文明工作
26、起草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分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并督办落实。
27、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28、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29、牵头市建管处文明单位创建、迎检工作。汇总相关活动资料,建立文明创建工作档案,迎接专项检查考评。
(五)“精准扶贫”组织协调工作
(六)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工作和涉及妇委相关工作
(七)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5、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参考。
6、负责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维护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
7、负责本单位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站)室的经费申请。
9、负责市建管处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管理工作。
10、负责政府采购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11、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2、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科工作职责
1、收集信息监管平台各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系统研发公司进行修复完善,保障信息监管平台正常运行;
2、对接入的工地现场视频监控查看,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反馈;
3、定期对接入的工地现场视频监控项目进行核对报告;
4、定期对接入电子考勤的建筑项目进行统计通报,并将各站上报的核查情况汇总;
5、组织对信息监管系统的培训;
6、负责市建管处门户网站“十堰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息上传、版面管理工作;
7、定期对市建管处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报告;
8、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服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处行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
2、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工作;
3、负责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5、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审批及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的保管工作;
6、负责处行政服务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7、负责对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的本处行政服务项目受理和审批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8、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