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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十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十建管〔2023〕19号
来源: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3-05-30
发布者: 检测科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根据市住建局《2023年十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建管处组织检测专家于5月份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我市各住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有2家分支机构(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武汉华中科大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十堰分部)已自行停业,并在湖北省检测监管平台办理了停业登记。截至5月份,我市现共有23家检测机构(其中分支机构10家),均在省检测监管平台进行了登记。此次专项检查在检测机构自查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共检查检测机构14家,包括对10家分支机构进行了全数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检测机构承接检测的工程项目检测样品基本采用了唯一性标识(二维码或芯片),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进行过程管理,建立有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的登记台账并进行上报,能够按规定的检测程序、方法进行检测出具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合同管理方面

个别工程项目未签订书面委托检测合同;少数检测机构未见检测合同签字人授权书。

(二)检测记录方面

个别检测机构试验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个别设备使用记录和出入库记录未分开填写,混凝土抗渗试验值班记录不规范。

(三)检测人员培训学习方面

个别检测机构学习培训计划不全,未组织对出台的住建部57号令学习;个别培训内容未进行学习效果考评,检测人员的学习笔记不全。

(四)仪器设备管理方面

少数检测机构混凝土标养室设备运行不正常,个别设备检定标识粘贴不规范。

(五)检测样品分类留置方面

部分检测机构混凝土、钢筋样品留置区设置不规范,水泥留样间温湿度控制措施不到位。

(六)上传省检测监管平台信息方面

个别检测机构对上传湖北省检测监管平台的有关信息更新管理滞后,突出的方面是人员社保未及时更新上传,仪器设备到期后未及时上传更新检定信息,个别检测合同未及时登记上传。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规范开展检测活动。各检测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定人、定措施、定时限,逐条落实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资料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新问题一并整改到位,规范开展检测活动。

(二)强化检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辖区检测机构的整改资料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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