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官方网站!
站内搜索: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市城区房屋市政工程2023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十建管〔2023〕37号
来源: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3-10-07
发布者: 安全站

各工程参建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省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鄂建文〔2023〕17号)、《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厅头〔2023〕1163号)、《关于开展市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通知》(十建管〔2023〕26号)等文件精神,市建管处于2023年6月26日至9月28日,对市城区在建在管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对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内容逐项开展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市城区目前受监在建57个建筑工地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8份、安全隐患监督记录23份,发现各类隐患205条。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方责任主体基本能按要求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并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所检查的工程项目大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体平稳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隐患排查清单反映,仍存在对安全生产管控不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实体防护不达标,扬尘防治及文明施工不到位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对项目管理缺失,缺少层级管理,未定期开展项目安全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工程日常管理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在岗、未按标准及合同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施工安全处于“脱管”状态。部分企业和项目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教育内容过于简单、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部分企业对高温、汛期、瞬时暴雨等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不充分,应急物资准备不到位,应急演练未开展。

(二)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实施,且施工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部分项目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或施工方案未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完善就组织实施。部分项目未及时针对危大工程的作业人员开展技术交底,重点危险源及关键工序和节点得不到有效监控。

 (三)建筑实体防护安全管理不到位。多数项目施工用电未严格采用“三相五线制”,PE线未贯通,施工机具未单独设置开关箱,存在一闸多机、使用护套线代替电缆和电线乱搭乱接现象。部分项目施工作业层临边、洞口等防护不严密,脚手架与建筑物间隙过大,安全平网未满挂,施工现场无人员进出入口安全通道或者位置设置不合理,防护棚等搭设不规范。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剪刀撑、扫地杆、连墙件等设置不足,模板支撑体系存在缺少梁下立杆、扫地杆、剪刀撑现象。个别项目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未层层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现场存在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或过期失效的现象,现场易燃易爆区域和楼层内消防设施的配备严重不足,未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

 (四)建筑起重设备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零件缺失、失效或损坏,检查、维保记录不真实。部分项目电动吊篮未经检验和验收投入使用,或检验过期仍然超期使用。

 (五)扬尘防治及文明施工不规范。个别项目对扬尘防治工作不重视,资金投入不足,未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扬尘防治存在反复性。个别项目主要施工场地未硬化,车辆冲洗设备的利用率不高,车辆冲洗不彻底导致出入口灰带明显,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堆场未遮盖。部分项目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土体未覆盖,公益广告不符合标准要求或破损未及时更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高处坠落危险源辨识,切实落实预防措施。各项目施工单位要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高处坠落伤害的防控工作。

  2、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人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在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时,应将预防高处坠落、施工用电的相关内容作为宣讲、提醒的重点。

  3、强化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针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同时,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针对临边、悬空、脚手架、洞口、操作平台、高支模体系、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在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向施工作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坚决制止违章施工及存在安全隐患仍继续施工的行为。监理单位要通过旁站、巡视等手段对施工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2023年10月7日



打印 | 关闭 |收藏
主办单位: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承办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网站地图